再婚后离婚财产判决需依据财产性质区分处理,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处理再婚后离婚财产判决问题时,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个人财产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再婚后的个人财产,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在离婚时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例如,一方在再婚之前就拥有的房产,并且该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仍属于其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协议,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在有子女需要抚养的情况下,会适当考虑子女的生活需求,给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更多的财产份额;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如果涉及到再婚家庭中的财产混同问题,比如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难以区分,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财产的来源和性质。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股权等,分割时可能会更加复杂,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股权的价值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