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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债是什么意思

2025-11-18 14: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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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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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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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债指的是债务人通过各种手段,故意不履行或逃避其应向债权人偿还债务的行为。

在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广泛存在。当债务人负有向债权人偿还债务的义务时,逃债行为就可能出现。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债务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偿债义务。

逃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隐匿财产。债务人可能将自己的资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隐藏起来不让债权人发现。例如,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亲戚,将银行存款转到他人账户等,使得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无法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还有拖延还款时间。债务人以各种借口,如资金周转困难、等待特定款项到账等为由,不断推迟还款日期,试图让债权人失去耐心或者错过最佳的追讨时机。

虚假破产也是一种恶劣的逃债手段。债务人通过伪造财务报表、虚构债务等方式,制造企业资不抵债的假象,申请破产,从而逃避对众多债权人的债务。

逃债行为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违背了法律和道德的要求。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正义,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逃债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债务人有逃债行为,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进一步转移财产。对于恶意逃债情节严重的,债务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逃债是一种不合法且不道德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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