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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2025-09-29 21: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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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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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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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办理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可能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婚姻关系即解除。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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