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一般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家属。不过,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通知家属,只有未成年犯罪案件,司法机关会在判决后依法及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对于成年犯罪嫌疑人,法院通常不会主动通知家属,而会在判决宣告后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判决后,也会及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让家属能够知晓判决结果,保障未成年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认知和行为能力上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家属的参与和支持。
而对于成年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送达是司法机关履行告知当事人判决结果的法定程序,但并没有要求必须通知家属。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当事人有委托辩护人,辩护人通常会将判决情况告知家属。如果家属主动联系法院询问判决结果,法院也会根据情况给予答复。
家属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判决情况,比如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等羁押场所的联系人保持沟通,或者关注法院公告等。但这些方式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可能不如直接接收通知。不同类型的案件在通知家属判刑结果上有不同的规定和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