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通常要交契税、印花税,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可能会涉及房屋维修基金,若购买的是二手房还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契税,这是购买商品房时较为重要的一项税费。契税的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和购房者的购房情况有所不同。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不过,北上广深暂不适用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印花税也是购买商品房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之一。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买卖双方需按照合同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不过,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房屋维修基金同样不可忽视。它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一般来说,购房者需要按照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除了上述可能涉及的税费外,还可能会有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若满足家庭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两个条件,则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则需要按照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者房屋总价的1%缴纳。增值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但北上广深地区有所不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