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跟随母亲户口的申请原因可从家庭关系变化、生活便利性、孩子成长需求等方面书写,要突出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生活,为保障孩子权益和生活稳定,需要将户口迁至母亲处。
在撰写离婚孩子跟随母亲户口的申请原因时,需清晰、合理地阐述为何要将孩子户口迁移至母亲名下。以下为具体写作思路及示例内容。
开头说明身份及申请事项:首先明确自己和孩子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然后直接说明申请内容,即请求将孩子户口迁移至母亲户口所在地。
阐述离婚情况及孩子抚养权归属:详细说明离婚的事实,包括离婚时间、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同时,强调孩子抚养权已通过合法途径确定归母亲所有,可提及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作为依据。例如:“本人与前夫于[具体日期]在[离婚登记机关名称]协议离婚(或经[具体法院名称]判决离婚),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的抚养权归本人所有。”
说明迁移户口的必要性:从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说明迁移户口的必要性。比如:“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本人生活,目前居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具体地址]。为了孩子能就近入学,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同时方便本人对孩子的日常照顾和管理,以及在孩子生病就医时能够更便捷地使用医保等福利,特申请将孩子的户口迁至本人名下。”
表达保障孩子权益的决心:在申请中表达自己会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例如:“本人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确保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迁移孩子户口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望贵单位批准。”
申请原因要真实、客观、合理,让相关部门能够理解迁移孩子户口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提交申请时,还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