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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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所欠债务如何处理好

2025-09-29 13: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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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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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飞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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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所欠债务的处理需区分债务性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由夫妻共同偿还;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由该方独自承担。

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这是处理离婚所欠债务的关键。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款用于家庭经营。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为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所借的款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个人债务通常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或者一方在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

在实际处理债务时,双方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果是主张共同债务,要提供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证据;若认为是个人债务,也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事务。同时,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债务的分担情况,但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妥善处理离婚所欠债务,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解决。

离婚所欠债务如何处理好(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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