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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2025-09-28 11: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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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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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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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离婚分割财产需根据多种情况而定。若房屋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分割;若为婚后共同购买,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若涉及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判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部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方婚前全款买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双方共同居住使用,在离婚时,该房屋仍归购买方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例如,甲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婚后甲与乙结婚,若干年后两人离婚,此房屋仍归甲所有。

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所得款项。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多数情况下会平均分割。比如,丙和丁婚后用两人的工资等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法分割。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对于这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戊婚前付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己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戊,但戊需要对己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如果房屋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也有不同的认定方式。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买房后离婚分割财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买房后离婚怎么分割财产(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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