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可找多个部门,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各部门适用于不同情形。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西安,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监管。当出现房屋租赁纠纷,比如房东未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等情况,可向该部门反映。其依据相关的房地产租赁管理法规,对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以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例如,若房东擅自提高租金违反合同约定,租客就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该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它们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对房屋租赁纠纷进行调解。这些基层组织更贴近群众,能快速介入纠纷。如果纠纷是因邻里关系、日常使用中的小摩擦等引起的,通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调解,往往能以较为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例如,租客和邻居因噪音问题产生矛盾,进而影响到与房东的租赁关系,此时街道办事处的调解就可能发挥作用。
仲裁机构。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当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和保密性等特点。仲裁机构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按照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当其他途径无法有效解决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对于复杂的房屋租赁纠纷,如涉及大额租金支付、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认定等,通过法院诉讼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解决方式。法院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