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负债离婚时债务的分割与法人并无直接关联。若负债主体是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通常是平均分割,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对于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若负债主体是法人(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和责任能力,其债务由法人以自身财产承担,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无关。
首先要明确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房,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款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形成原因等因素,不一定是绝对的平均分割。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用于个人的赌博等非法活动,这就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关于法人的债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公司产生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来进行偿还,与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夫妻一方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不意味着要将法人的债务纳入夫妻离婚债务分割的范畴。除非存在法定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才需要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