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服役人员欠人钱,债权人可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向军事机关反映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追讨欠款。
当遇到部队服役人员欠人钱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协商是较为温和且优先考虑的方式。债权人可以尝试与该服役人员友好沟通,明确表达还款的诉求,了解其欠款原因和还款计划。这种方式既能维护双方的关系,又可能高效地解决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按照约定执行即可。
若协商不成,调解也是可行的办法。可以找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共同的朋友、亲属等,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第三方凭借其中立的立场和与双方的良好关系,可能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推动问题的解决。
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旦法院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该服役人员的欠款行为违反了军队的纪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其所在的军事机关反映情况。军队对于军人的纪律和道德规范有严格要求,军事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该服役人员履行还款义务。
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部队服役人员欠款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