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要离婚且男方不给钱,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决。若选择协议离婚,需与男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包括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协议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怀孕后女方提出离婚是受到法律允许的。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虽然孩子尚未出生,但可对未来抚养问题进行初步约定)、债务分担等问题进行协商。若男方不愿意给钱,女方可以明确告知男方,自己在怀孕、生产以及后续抚养孩子过程中会面临经济压力,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梳理,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尽量争取公平合理的分割。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协议离婚无法达成,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女方因怀孕、生产等面临经济困难,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同时,对于孩子出生后的抚养问题,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因素,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女方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