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后出结果的时间因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主要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如果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最终出结果,理论上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而开庭是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开庭后出结果的时间自然也包含在这三个月的审限内。不过,实际情况中,由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可能在开庭后较短时间内就会出结果,也可能临近三个月的审限时才会有判决。
普通程序则适用于较为复杂的离婚案件。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普通程序的审限相对较长,开庭后出结果的时间也就更难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案件没有太多复杂的争议点,可能在开庭后一两个月内出结果;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重大争议,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质证等工作,出结果的时间可能就会接近六个月甚至更长。
判决的宣告方式也会影响结果的送达时间。如果是当庭宣判,法院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宣判后会立即发给判决书。这意味着,即便开庭审理结束,还需要根据宣判方式来确定最终拿到结果的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