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在办理离婚证时,所需的资料是有明确规定的。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重要文件。户口簿能反映出个人的户籍信息,身份证则是全国通用的个人身份识别证件,这两者是确认当事人身份的基础资料。
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凭证。办理离婚证意味着要解除婚姻关系,结婚证是婚姻存在的有效证明,所以必须携带。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是必不可少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它是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书面体现,对保障双方权益和明确各自义务有着重要作用。
关于照片,通常要求是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离婚证上的个人信息显示。
对于不同身份的人群,还有额外的资料要求。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除了上述基本资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这是为了准确确认他们的身份和身份来源地。华侨、外国人则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以证明他们的国籍和合法身份。
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前,一定要确保带齐所有所需资料,以免耽误办理流程。同时,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在具体要求上存在细微差异,也可以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做好充分准备。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