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钱不还还拉黑,可先尝试通过间接方式联系对方协商,若协商无果,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遇到别人借钱不还还拉黑的情况,首先不要慌乱,要冷静处理。可以先尝试通过间接的途径,比如通过共同的朋友、亲戚等去联系对方,了解对方不还钱的原因,尝试再次协商还款事宜。说不定对方可能是因为某些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还款,通过沟通达成新的还款协议。
如果间接联系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需要着手收集证据。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借条能够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和借款金额等重要信息;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借款的实际交付情况;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可以作为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以及催款的证据。
收集好证据后,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确保法院能够准确送达诉讼文书。起草好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清晰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的金额、利息等)、事实和理由(借款的经过、催款的情况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而对方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遇到此类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