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拖着不离婚对谁有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对女方有利,也可能对男方有利,还可能都无明显益处。
对女方可能有利的情况。若女方在经济上依赖男方,拖着不离婚可以继续维持现有的经济来源和生活水平。例如,女方婚后成为全职太太,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一旦离婚可能面临生活困境,拖着不离婚能保障其生活的稳定性。如果女方希望争取更多的财产分割,通过拖延时间,可以收集更多对自己有利的财产证据,比如男方隐藏、转移财产的证据,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获得更有利的结果。同时,若女方想争取子女抚养权,在拖延期间可以增加与子女的相处时间,建立更深厚的感情,为争取抚养权创造有利条件。
对男方可能有利的情况。如果男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有情感纠葛,希望有更多时间处理好新的感情关系,女方拖着不离婚能为其争取缓冲时间。若男方有一些债务问题,拖延离婚可以避免在债务情况未明确时进行财产分割,防止女方因共同债务受到损失,也可能让男方有机会处理好债务,减少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
对双方都无明显益处的情况。长期拖着不离婚会使双方陷入痛苦的婚姻关系中,影响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双方可能会因为婚姻问题产生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对工作和社交也会产生不利影响。而且,这种僵持状态会消耗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双方无法开始新的生活。从法律角度看,即使一方拖着不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的,最终也可能通过诉讼等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是时间会延长。所以,这种拖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会让双方付出更大的代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