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离婚证丢了补领,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手续一般包括提出申请、审核、补发证件等步骤。
关于补领离婚证所需的证件。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身份证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有的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供近期免冠照片,用于补领的证件上。
补领离婚证的手续方面。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当事人需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申请时要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如实声明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件遗失情况等信息。
第二步是审核。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声明书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声明书内容是否与档案记载一致等。工作人员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以确认当事人确实在此办理过离婚登记且离婚证遗失的情况属实。
第三步是补发证件。经过审核,如果符合补领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一般来说,只要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当场就可以补发新的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以确保补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因此,在补领离婚证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要求和流程,这样可以更加顺利地完成补领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