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男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离婚目的。若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当婚姻中的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协议离婚的途径就行不通了,此时诉讼离婚是可行的办法。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事实与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等内容。证据方面是关键,它对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起着决定性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有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若能提供对方与他人重婚或者长期稳定地与他人同居生活的证据,像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法院很可能会据此判决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是重要情形之一,如果有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能证明对方存在此类行为,对离婚诉讼会很有利。还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况,相关的公安机关处罚记录、戒毒所证明等都可作为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也可以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需要提供分居的相关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通常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通过以上合法的诉讼程序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即便男方不同意离婚,也有可能成功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