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账离婚后债务判决需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承担。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欠账离婚后的判决,关键在于对债务性质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所借的款项,都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形成原因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认定与处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为自己的个人爱好如购买大量奢侈品、进行个人投资等所负的债务,且该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需负责偿还。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符合共同债务的条件。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具体案情,对债务的性质和承担方式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