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立案流程主要包括准备起诉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法院审查材料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符合条件,法院会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完成缴费则立案成功。
准备起诉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至关重要,包括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清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阐述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并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将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情况阐述清楚。要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能支持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例如涉及财产分割,需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涉及子女抚养权,可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等。
确定管辖法院: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带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大厅,向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查看材料是否齐全、起诉状格式是否正确等。
法院审查与受理: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若符合,会向起诉方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若不符合,会告知补充材料或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缴纳诉讼费:一旦法院受理案件,起诉方需按照规定缴纳离婚诉讼费用。诉讼费的金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缴纳诉讼费后,即完成立案程序,案件正式进入诉讼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