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理所需时间因离婚方式而异。协议离婚在符合条件且冷静期等流程顺利的情况下,最快31天能办好;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差异较大,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超过一年甚至更久。
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从申请到最终拿到离婚证,最快需要31天(冷静期30天加申请发证1天)。
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而且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当事人上诉、鉴定、评估等情况,这都会导致诉讼时间进一步延长。因此,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短至几个月,长则可能超过一年甚至更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