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涉及出轨方、出轨对象以及无过错配偶三方。对于出轨方与无过错配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要求多分财产和损害赔偿;若构成重婚,出轨方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出轨对象,若知晓对方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可能构成重婚罪。
从出轨方和无过错配偶的关系来看。在民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倾斜性照顾,从而多分财产。同时,因出轨方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例如,若出轨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出轨对象,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出轨对象返还。
在刑事方面,如果出轨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构成了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出轨方一旦被认定构成重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对于出轨对象而言,如果其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登记结婚,同样会构成重婚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如果出轨对象并不知晓对方有配偶,在法律上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要返还出轨方赠与的财产。因为出轨方赠与财产的行为侵犯了无过错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婚内出轨不仅会破坏家庭关系,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相关当事人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