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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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故意伤害轻伤能否治安处罚

2025-10-19 23: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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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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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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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不给予治安处罚。但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法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所以,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未成年人,即便其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轻伤,虽有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否会被治安处罚,要结合具体年龄、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未成年故意伤害轻伤能否治安处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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