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诈骗从犯按金额量刑时,先根据诈骗的总额确定量刑幅度,再考虑从犯的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金额、犯罪情节、从犯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等多方面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诈骗从犯按金额量刑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考量。要明确诈骗金额的认定。一般来说,是按照整个公司诈骗犯罪的涉案总额来确定量刑的基本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诈骗金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量刑幅度会提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当诈骗金额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接下来是从犯的认定和量刑考量。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公司诈骗中的从犯,虽然整个犯罪金额是确定量刑范围的基础,但从犯本身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这是因为从犯在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低。
在具体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在犯罪中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获取的利益等因素。例如,如果从犯只是受雇参与了部分辅助性工作,获取的报酬较少,且对整个诈骗犯罪的核心环节了解有限,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作用较小的从犯,从而在量刑时会给予较大幅度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反之,如果从犯在犯罪中承担了较为重要的工作,虽然整体上属于从犯,但作用相对较大,那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幅度可能会相对较小。
公司诈骗从犯按金额量刑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既要依据诈骗总额确定基本量刑范围,又要充分考虑从犯的具体情节来调整最终的量刑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