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起诉需要准备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诉讼请求金额的证据等。
在债权起诉中,相关资料的准备至关重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若当事人为自然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用以明确身份信息;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提交主体登记资料,例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等。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这些材料能帮助法院确定诉讼主体的合法性和适格性。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也不可或缺。借款合同、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是常见且重要的证据,它们能直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和具体内容。还可以收集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进一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
证明诉讼请求金额的证据同样关键。这主要包括债权人主张债权金额的计算清单,详细列出债权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各项金额的计算方式和依据。若涉及利息计算,需提供双方关于利息的约定条款以及计算利息的起止时间和利率标准等证据。
同时,还需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事实与理由部分要清晰阐述债权债务的形成过程、催讨情况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若有证人,要提供证人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准备这些资料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