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一般不需要证据材料,主要是准备相关证件和文件;诉讼离婚则需要根据具体诉求准备相应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证据。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提供证据材料,而是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文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而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此时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对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是诉讼离婚中非常关键的。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可通过对方与他人的亲密照片、视频、居委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可由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戒毒所的证明等证实;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如果想要争取抚养权,需要提供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例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一直随自己生活的相关证据等;如果涉及抚养费的问题,要提供对方的收入情况证明,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关于财产分割,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以明确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便于法院进行合理分割。诉讼离婚中证据的准备要全面、充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