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伤人举证责任划分标准依据动物种类和具体情形而定。一般饲养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动物园动物致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下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证明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才可减免责;过错推定责任下动物园需证明尽到管理职责才可不担责。
动物伤人举证责任划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标准。在我国,动物伤人的举证责任划分主要依据动物的种类以及具体的情形。
1、一般饲养动物致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动物造成了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就需要承担责任,除非他们能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甲故意挑衅乙饲养的狗,结果被狗咬伤,此时乙若能证明甲是故意挑衅,就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2、动物园动物致害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需要证明自己在管理动物方面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动物的笼舍符合安全标准、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等。如果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一般饲养动物伤人举证责任存在一些难点。在实际案例中,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并非易事。
1、证据收集困难
在动物伤人事件发生后,现场的证据可能会很快消失。例如,被侵权人是否存在故意挑衅的行为,如果没有现场的监控视频或者证人证言,饲养人很难收集到有效的证据。而且,动物伤人往往是突然发生的,很多时候没有第三人在场,这就增加了证据收集的难度。
2、对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认定争议
对于什么是“故意”和“重大过失”,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比如,被侵权人只是轻轻拍打了一下动物,饲养人认为这是故意挑衅,但被侵权人可能认为这只是友好的表示。这种对行为性质的不同认识,容易导致双方在举证责任上产生争议,进而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
动物园动物伤人举证责任有其特殊要求。动物园在举证时需要围绕管理职责展开。
1、证明设施符合标准
动物园要证明其动物的笼舍、围栏等设施符合安全标准。例如,笼舍的高度、强度要能够防止动物逃脱,并且要有定期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如果动物是因为笼舍损坏而逃脱伤人,动物园就很难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
2、证明警示标识完善
动物园需要证明在动物活动区域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游客注意安全。警示标识要清晰、准确,并且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如果游客因没有看到警示标识而受到动物伤害,动物园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动物伤人举证责任划分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无论是一般饲养动物还是动物园动物伤人,举证责任的分配都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流浪动物伤人、遗弃动物伤人等复杂情况,这些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划分又该如何确定呢?如果您遇到了动物伤人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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