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两次起诉离婚,若第一次起诉未获准许,需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的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存在新情况、新理由或被告起诉的情况除外。若第一次起诉被驳回且符合上诉条件,原告可在十五日内上诉。
一般情况下,如果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这种情形下原告两次起诉离婚的间隔时间至少是六个月。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特殊情况
不过,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另一方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等,原告可以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随时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被告起诉离婚,也不受该六个月时间的限制。
3、上诉情况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驳回起诉,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上诉,这种情况不属于第二次重新起诉,而是进入二审程序。
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成功率通常会比第一次高,但并非绝对会判决离婚。
1、司法实践倾向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来说,经过第一次起诉离婚,再加上间隔六个月的时间,如果双方仍然未能和好,法院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已经难以挽回,从而更倾向于判决离婚。
2、关键因素
最终是否判决离婚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比如,是否有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一方是否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3、调解情况
即使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比如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好,那么也可能会以调解离婚的方式结案。
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1、基本材料
首先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提供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还需要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2、感情破裂证据
为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若存在分居情况,可以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明分居的时间和事实;若有家庭暴力情况,要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证据。
3、财产和子女相关材料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的相关凭证。若有子女,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证据,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证明等,以争取更有利的子女抚养权判决。
综上所述,原告两次起诉离婚在一般情况下间隔至少六个月,但存在特殊情况。第二次起诉离婚成功率受多种因素影响,且起诉时需准备好各类材料。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还可能涉及财产分割比例、子女抚养费标准等更多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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