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诉离婚手续费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等。一般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还可能产生申请费等其他费用,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在单方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手续费的计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案件受理费,这是起诉离婚时必须缴纳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这一区间的设定是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差异,具体数额由各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在该范围内确定。
如果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那么费用的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当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时,不需要另行交纳费用。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只需按照上述标准缴纳50元至300元的案件受理费即可。当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时,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5%交纳费用。例如,财产总额为50万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是30万元,那么这30万元需要按照0.5%的比例缴纳费用,即300000×0.5% = 1500元,再加上基础的案件受理费,就是此次起诉离婚所需缴纳的费用。
除了案件受理费,还可能存在申请费。比如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一定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相关当事人承担。单方起诉离婚手续费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不同案件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