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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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离婚一方有欠款怎么办

2025-10-08 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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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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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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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离婚一方有欠款,需先确定该欠款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不同性质的债务处理方式不同。若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判断债务性质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所产生的欠款,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用于个人的赌博等非法活动,这种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应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法院会认定为共同债务。若无法证明,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个人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承担有内部约定,该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按照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双方未离婚一方有欠款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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