剐蹭事故对方全责理赔流程一般为及时报案、现场处理、定损修理、提交索赔资料、获得理赔。
首先是及时报案。在发生剐蹭事故后,要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报案。向交警报案是为了让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确定事故责任;向保险公司报案则是启动理赔程序,报案时间通常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比如24小时或48小时,具体需参照保险合同规定。
接着进行现场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询问当事人事故发生的经过,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事故责任。若确定对方全责,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需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移动车辆,以便交警准确判断事故情况。同时,双方可以用手机等设备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包括车辆的剐蹭部位、整体位置、道路标识等,这些照片在后续理赔中可能会起到重要作用。
然后是定损修理。双方车辆需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进行定损。定损员会对车辆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定损完成后,车主可以选择到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也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修理厂。在修理过程中,若发现有其他未被定损的问题,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和修理厂沟通,重新进行定损。
之后要提交索赔资料。车辆修理完成后,车主需要收集相关的索赔资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维修发票、驾驶证、行驶证等。将这些资料提交给对方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对资料进行审核。
最后是获得理赔。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定损金额将理赔款支付给车主。理赔款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直接支付给车主,也可以支付给修理厂,具体取决于车主与保险公司的约定。如果在理赔过程中出现纠纷,车主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