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犯错,一般情况下是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责任;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共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在父母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这一监护关系并不会因离婚而消除。
责任承担主体,通常来说,离婚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该直接抚养方就对孩子负有主要的监护和教育义务。当孩子犯错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直接抚养方应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例如,孩子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将对方打伤,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若孩子随母亲生活,那么母亲通常要承担起赔偿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存在困难。比如直接抚养方经济状况不佳,无法足额支付因孩子犯错导致的赔偿费用。这时,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义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成长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都负有责任,不能因为未与孩子共同生活就完全免除责任。
此外,若孩子有自己的财产,应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比如孩子获得的压岁钱等财产,可用于支付赔偿。总之,离婚后孩子犯错的责任承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