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3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般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定酒驾和醉驾的标准是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当血液酒精含量为32毫克/100毫升时,处于饮酒驾驶的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除了面临法律规定的处罚外,还存在诸多危害和不良影响。饮酒会使人的触觉能力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也会下降,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操作动作迟缓,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还会使视觉障碍,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驶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