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想合法不承担债务责任,需证明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对方的个人债务。若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即判断其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证明债务为个人债务的方法:
一是看债务用途。如果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而是用于负债方个人的消费、投资等,那么该债务很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私自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且未从中受益,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就不应由另一方承担。
二是看债务的形成是否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债务是一方单独签字确认,且另一方未进行事后追认,也没有证据表明该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而产生,那么该债务通常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
三是提供相关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要想不承担债务责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可以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通过这些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从而使法院做出合理的判决。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对债务责任的承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协商解决时,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