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至一方所需手续包括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申请免征契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缴交登记费等;所需证件有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等。
来了解一下具体手续。若夫妻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这一步是为了明确房产的归属情况,保障双方的权益。不过,如果离婚时是通过法院判决的,即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那么就可以不用办理析产公证。接着,要到相关税务部门申请免征契税。因为离婚房产过户属于房产产权的变更,按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免征契税,这能为当事人节省一定的费用。之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能完成过户。最后,还需要缴交登记费,费用的具体金额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
然后,说说所需的证件。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是证明夫妻已经离婚以及房产分配情况的重要依据。房地产证是房产的产权证明,只有提供了房地产证,才能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确保过户手续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是办理过户登记的必要文件,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此外,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过户手续,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要求和规定,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过户手续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