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相撞后交警处理的时间并不固定,一般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时间会延长,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日,复杂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
在电瓶车相撞的事故处理中,交警的工作流程和所需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果事故情况较为简单,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交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过程中,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在完成这些工作后,会在规定的十日内完成事故责任的认定并出具认定书。
然而,当事故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到车辆的技术状况、伤者的伤情等需要专业检验、鉴定的情况时,处理时间就会相应延长。交警会委托专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相关工作。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但若情况复杂,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说,检验、鉴定最长可能会达到六十日。
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以,如果涉及检验、鉴定,从事故发生到拿到事故认定书,最长可能需要六十五天。不过,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大部分事故的处理时间会比这个最长时间短。交警会根据具体情况,尽快完成各项工作,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等,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个处理的时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