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轻微伤害,若按治安管理处罚,拘留最多十五日;若构成犯罪按刑事拘留,最长可达三十七日。
在法律层面,打架造成轻微伤害的情况,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性质,采取不同的拘留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中的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特定情形,如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在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里,因为打架造成轻微伤害而被拘留,最多是十五日。这种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目的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惩戒。
刑事拘留。如果打架造成轻微伤害的行为涉嫌犯罪,例如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公安机关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为三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以达到三十七日。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