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争取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依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为非婚生子女争取抚养费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若要通过协商方式争取抚养费,需准备好相关证据。例如,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像出生医学证明,上面一般会记载孩子的父母信息;若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可通过亲子鉴定报告来证明亲子关系。还应收集自身生活开销的相关证据,如孩子的教育费用发票、医疗费用单据等,以此来向对方说明孩子的实际花费情况,让对方了解抚养费的合理需求。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就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定期支付)、支付时间等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需明确原告(非婚生子女)和被告(不直接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以及事实和理由(说明亲子关系的存在和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同时,要准备好前面提到的证明亲子关系和孩子生活开销的证据材料。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这些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非婚生子女争取抚养费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