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9年再分割财产的计算方式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计算时应将该部分被隐藏等的财产纳入分割范围,一般遵循公平原则,可能倾向于无过错方;若此前是协议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反悔,需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支持重新分割,计算按照重新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诉讼时效是自发现之日起三年。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9年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等行为,从发现时开始计算三年内可以起诉。
在计算财产分割时,要先确定被隐藏、转移等的财产具体数额和范围。例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变卖,所得款项据为己有。那么在再次分割时,这套房产变卖所得的款项就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分割,但由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较多的份额。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这里是离婚9年了,要想重新分割财产,就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若法院认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计算方式就是按照重新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
离婚9年再分割财产的计算较为复杂,要根据不同的情形,确定财产范围和分割比例,并且都需要通过合法的诉讼途径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