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不同意父母离婚,虽无法阻止父母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但可通过合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感受,也可在父母涉及抚养权等问题时,其真实意愿会被予以考虑。
在法律层面,婚姻自由是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父母是否离婚主要取决于他们之间的感情状况和意愿,未成年子女不同意并不能直接阻止父母离婚。不过,未成年子女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应对这种情况。
未成年子女可以与父母进行坦诚的沟通。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环境,心平气和地向父母表达自己对于他们离婚这件事情的看法、担忧和感受。比如,担心家庭破碎后自己的生活和成长会受到影响,害怕失去完整的家庭温暖等。这种沟通或许能让父母更加慎重地考虑离婚的决定,也能让他们更加关注子女的情感需求。
如果父母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子女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会被重视。特别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时,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子女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表达自己希望和哪一方共同生活等想法。
若父母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无法避免,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寻求其他亲属、老师或者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他们可以给予心理上的支持和引导,帮助未成年子女更好地适应家庭结构的变化。同时,社会也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在必要时可以向他们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子女在面对父母离婚时,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情感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