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过户对方不签字,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协议离婚的可向法院起诉,获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过户;诉讼离婚的可依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离婚房产过户问题上,如果对方拒绝签字,需要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采取不同的措施。
协议离婚的情况。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做出明确约定后,若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相关证明等证据材料,以证明房产的归属情况。法院经过审理,若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会依法作出判决。当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会依据该通知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诉讼离婚的情况。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可以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相关部门发出执行命令,要求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这个过程中,无需对方签字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会按照法院的要求完成过户操作。
无论哪种情况,当遇到对方不配合过户的问题时,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在处理房产过户问题时,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准备好必要的材料,以便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