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电信诈骗一般会以诈骗罪的从犯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而协助电信诈骗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为诈骗分子提供技术支持、提供银行卡用于转移赃款、帮助发送诈骗信息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协助电信诈骗行为的定罪量刑,首先要确定主犯所构成的诈骗罪的具体情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例如,若主犯诈骗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时作为协助者的从犯,如果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甚至有可能被单处罚金。
如果主犯诈骗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犯可能会在三年以下的幅度内量刑,同时根据其具体情节决定是否并处罚金。
当主犯诈骗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犯则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在十年以下的幅度内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协助者的主观故意程度、参与犯罪的时间长短、获利情况等因素。如果协助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且事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其量刑可能会相对较轻。协助电信诈骗的判刑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