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赔偿程序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受到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侵害时获得赔偿的途径。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和执行等环节。赔偿请求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决定,若对决定不服还可通过复议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了解这些程序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行政赔偿程序主要有以下方面。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1、申请受理环节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是否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明确,申请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等。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赔偿义务机关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2、审理决定环节
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后,会对赔偿请求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可能会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听取赔偿请求人的陈述和申辩。经过审理,赔偿义务机关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会确定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
3、执行环节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后,会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执行赔偿决定。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行政赔偿申请具有时效限制。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1、时效起算点
时效的起算点是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例如,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作出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自收到该决定时就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此时时效开始计算。
2、时效的中止
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当事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时效就会中止。
3、超过时效的后果
如果赔偿请求人超过时效提出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不予受理。这就要求当事人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赔偿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支付赔偿金,这是最常见的赔偿方式。适用于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赔偿,以及对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的赔偿。
1、返还财产
如果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违法占有当事人的财产,在能够返还财产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财产。例如,违法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2、恢复原状
当财产受到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恢复原状。比如,违法损坏当事人的办公设备,应当负责修复使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如果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综上所述,劳动保障行政赔偿程序涉及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和执行等多个环节,同时还有申请时效和赔偿方式等相关规定。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劳动保障行政赔偿与其他赔偿的区别、赔偿数额的具体计算标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劳动保障行政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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