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财产权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这些权利受法律保护,能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1、人身权方面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方式将软件向社会公开。署名权,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在软件上表明自己的身份,署上自己的名字,这体现了对创作者身份的尊重。修改权,著作权人可以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等,以完善软件的功能和性能。
2、财产权方面
复制权是指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软件传播和使用的基础。发行权是指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通过发行可以让更多的人使用软件。出租权是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对于一些商业软件,出租权能为著作权人带来经济收益。还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具有独特的特点。
1、一次性行使
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一旦软件公之于众,发表权就用尽了。例如,软件著作权人通过互联网发布了软件,之后就不能再基于同一软件再次行使发表权。
2、与软件载体无关
发表权的行使不依赖于软件的载体。无论软件是以光盘、磁盘等物理载体形式存在,还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于网络服务器中,只要著作权人决定将其公开,就视为行使了发表权。
3、受保护期限限制
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与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限有所不同。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对软件著作权人财产权的保护有多种方式。
1、法律保护
我国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软件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当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技术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采用加密、数字水印等技术手段对软件进行保护。加密可以防止软件被非法复制和传播,数字水印可以追踪软件的来源和使用情况,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3、合同保护
在软件的开发、销售、使用等过程中,著作权人可以与相关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与软件使用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规定使用范围、使用期限、费用等条款,通过合同约束双方的行为,保障著作权人的财产权益。
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涵盖人身权和财产权多个方面,发表权有其独特特点,财产权也有多种保护方式。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软件著作权权利归属纠纷、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软件著作权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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