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是在特定条件下发生的。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司法机关有权没收保证金。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报告,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约束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若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这是为了确保司法机关能够随时掌握被取保候审人的行踪,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例如,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在未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前往其他城市,这种行为就违反了规定,执行机关有权考虑没收其保证金。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报告
被取保候审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这有助于司法机关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被取保候审人。若乙在取保候审期间更换了住址,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告,执行机关可以依据此规定对其保证金进行处理。
3、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被取保候审人在司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这是其应尽的义务,若无故不到案,会影响刑事诉讼的正常开展。比如丙在接到传讯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案,执行机关可以没收其保证金。
4、干扰证人作证
被取保候审人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手段干扰证人作证。如果丁通过威胁证人,使其改变证言,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司法秩序,执行机关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人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其他同案犯串供。这些行为会妨碍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一旦发生,执行机关会没收其保证金。

当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后,保证金的没收有严格的程序。执行机关在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后,会进行调查核实。
1、调查核实
执行机关会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被取保候审人确实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例如,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询问证人等方式获取证据。若发现戊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执行机关会通过查看其出行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调查。
2、作出决定
在调查核实后,执行机关会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是否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若情节较轻,可能会先进行警告;若情节严重,则会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执行机关会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明确没收的理由和金额。
3、通知与告知
执行机关作出没收保证金决定后,会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并告知其有申请复议的权利。被取保候审人若对没收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申请。
4、执行没收
若被取保候审人未申请复议或复议维持原决定,执行机关会按照规定执行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会上缴国库,用于国家的司法建设等相关事务。
保证金被没收后,被取保候审人仍有可能重新申请取保候审,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分析没收原因
司法机关会分析保证金被没收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被取保候审人主观故意违反规定,如故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重新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但如果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如突发疾病导致未能及时到案等,重新申请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2、提供新的保证方式
若要重新申请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需要提供新的保证方式。可以是提供保证人,保证人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也可以重新缴纳保证金,但金额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证明社会危险性降低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向司法机关证明自己的社会危险性已经降低。例如,通过积极配合调查、遵守相关规定等方式来证明。若己在保证金被没收后,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并表示会严格遵守规定,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其表现来决定是否批准重新取保候审。
4、司法机关审查决定
最终是否批准重新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司法机关会权衡各种因素,如案件的性质、被取保候审人的表现等,作出公正的决定。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有明确的条件和严格的程序,保证金被没收后重新申请取保候审也需要满足一定要求。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保证金退还的具体流程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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