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不会从轻判。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主要依据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先动手通常表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较大恶意和主动攻击性,不符合从轻处罚的常见情形,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能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有可能从轻处罚。
一般情况下,先动手构成故意伤害罪是不会从轻判的。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先动手的行为往往体现出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较大的恶意和主动攻击性。
1、从主观故意角度
先动手意味着行为人率先发起攻击,具有明显的伤害他人的故意。这种主动的侵害行为反映出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大,不符合从轻处罚所要求的主观情节较轻的条件。例如,在双方发生口角后,一方直接先动手殴打对方,导致对方受伤,这种先动手的行为就充分显示了其伤害他人的故意。
2、从行为的主动性方面
先动手体现了行为人的主动性和攻击性,相较于被动反击的情况,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更为直接和明显。法律在量刑时会考虑到这种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所以通常不会给予从轻处罚。
不过,如果先动手的行为人存在一些法定的从轻情节,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等,那么在量刑时还是有可能从轻处罚的。
虽然先动手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不会从轻判,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从轻判罚。
1、积极赔偿与谅解
如果先动手的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积极主动地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法院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在伤害他人后,及时支付被害人的医疗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被害人表示愿意原谅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从轻判罚。
2、自首与立功
先动手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自首情节,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可以从轻处罚。自首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立功则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了帮助,这些都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先动手构成故意伤害罪从轻判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先动手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如果符合自首条件,就可以依据此条法律从轻判罚。
2、关于赔偿与谅解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了,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所以先动手的行为人若能在赔偿和取得谅解方面做好,也能依据相关规定获得从轻判罚。
综上所述,先动手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不会从轻判,但存在特殊情况和法律依据可以从轻处罚。在实际案件中,具体的量刑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你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从轻处罚的条件等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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