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员工在职期间遭遇劳动争议时,选择仲裁解决往往是维权的有效途径。许多员工担心仲裁会影响自己的工作稳定性,甚至担心会因此失去工作。针对此类顾虑,本文将深入探讨在职仲裁期间如何保障不离职以及仲裁后若被辞退如何获得赔偿的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仲裁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用人单位不得对仲裁申请人实施报复行为。所谓报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调岗降薪、减少工作时间等。
员工在提出仲裁申请后,用人单位应保障其继续正常工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进行报复,员工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停止报复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期间不离职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在仲裁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仲裁结果认定员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后被辞退如何获得赔偿
如果员工在仲裁过程中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一个月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员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
赔偿金=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工资
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需要强调的是,仲裁结果是最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执行仲裁结果,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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