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来势汹汹,给社会各界带来巨大冲击。不少企业因疫情影响被迫停工停产,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劳动。对于因疫情无法劳动的情况,员工该如何获得赔偿呢?
一、疫情原因无法劳动赔偿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疫情原因无法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二、疫情原因导致隔离无法劳动,赔偿怎么办?
疫情期间,部分员工因被隔离而无法劳动。对于因隔离无法劳动的员工,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继续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提供生活必需品或给予生活费补贴;
为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等手续;
支付员工隔离期间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交通费等)。
三、疫情原因导致停工停产无法劳动,赔偿怎么办?
疫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员工无法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停工停薪: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暂时停工停薪,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停工停薪期间,用人单位仍需为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等手续。
发放基本工资:对于未停工停薪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发放其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停工停产期间无法安排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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